中国虚拟舰队司令部条例

 

第一条 为规范中国虚拟舰队(下称舰队)各级行政管理和军事指挥,根据中国虚拟舰队组织条例第四条制订此条例。

第二条 本条令中的司令部包括舰队司令部和兵种司令部,兵种司令部由舰队司令部管辖。

第三条:司令部是舰队/兵种的常设行政和指挥机构,设司令、副司令、政委各一人,下设参谋部、政治部、后勤部和军法部。

第四条 参谋部负责舰队/兵种的对战活动和日常训练的组织和监督,设参谋长一人。

第五条 政治部负责舰队/兵种人事、奖励、宣传工作,设部长一人。

第八条 后勤部负责舰队后勤保障、技术支援,设部长一人。

第九条 军法部设负责依照舰队处罚条例处罚惩办一切违规行为部长一人。

第十条 本条例由舰队军事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
 

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三日

附录:司令部岗位军衔表

舰队司令部:司令、副司令:中将
      参谋部、政治部、后勤部、军法部部长:少将

兵种司令部:司令、副司令:少将
      参谋部、政治部、后勤部、军法部部长:上校

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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